2011年1月20日星期四

論重生

「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 約3:4

論重生的概念,尼哥底母以為是肉身的重生,便想到返老還童,再進母腹生出來。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便有肉身與靈而生的分別。

然而重生是一件內心的事(備註1)。由內在的黑暗去到內在的光明是一個過程,是漸進的。

當人悔改了,又進入黑暗裏去仍沉溺於罪中,是否重生?

當中必需相信確信「因信稱義」為起點,"信是進入重生的路,這路是天上的神為罪人開的"(備註2)。
相信上帝正在你生命動工、把經歷到的功課作為學習記下修正、並耐性對待自己和與上帝的關係(備註3)。
重生便有基督的性情。

從有变作無有,「祂必興旺,我必衰微」,像呼吸把老我呼出,吸入基督,是與上帝相交。

「風隨意思吹」,乃從聖靈的意思。

不是照老我的意思,而是治死老我的一個長久的過程。

經過各種的操練,達至意志完全降服於基督。

太23:23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同樣 基督要求要行公義、憐憫、信實,是不止於信了。

藉着基督的愛和信心的能力,結出果子成長起來,是持續一生的,不是洗完禮得救便成了。
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裏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腓1.6)

(備註1) 靈修經典名著(上冊)p.17 衛斯理約翰日記選錄: 1739年9月13日
(備註2) http://www.goldenlampstand.org/glb/readglb.php?GLID=15105
(備註3) 標竿人生之每日靈糧p.188-189 人生目的#3--你被造是為了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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