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智慧理財人(箴言十四24)】用智慧賺取的錢財是一個人的冠冕;要做智慧的理財人,首先要在生命中認定神,要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在這經濟掛帥的社會中,人們很難領受神居首位這一真理;從聖經列王記上三章我們看到所羅門的人生價值觀,他為著榮耀神而向神求智慧,把神放在第一位,故能榮神益人。當我們將神放在生命中的首位時,不等於就像所羅門那樣大富大貴,說不定做生意時反而少賺了,說不定在工作中會有損失,但我們為著神所少賺的、所損失的,卻成了我們的冠冕和榮耀。
在一本時事週刊上引述到一台灣商人,經商五十年,擁有世值三十億財富,最近八十歲生日時,竟將全部財產成立一基金協會來做教育、扶貧的工作,幫助有需要的人。他說:「人一生最大的困擾是兩樣事:金錢與感情,將錢捐出去後,還有甚麼掛慮呢?」他有兩個兒子,都在酒店幫他打工,他配給每個兒子一套三房二廳住屋及一部國產汽車,然後每月各給一萬元工資。當人問他,辛苦賺來的這許多錢為甚麼不都給自己的兒子?他說:「如果我兒子比我行,給他錢也沒用,他所賺的比我還要多,如果我兒子及不上我,錢給了他,他會花完……。」由此可見,他在這方面看得非常通透,智慧地施出金錢,是一種輕鬆,是一種灑脫。
(FC聽說:見錢便花光,是不善理財。
我說:「如約瑟為法老解夢,便以7个豐年備7年的飢荒。」
12 Jan 2011 早上MP3自动擋放太17:变像山, 晚上飯前自动播放箴言14, 便下載箴言14三篇講道, 稍後再聽,
隔天再看上年同期BLOG上一文的「夢」巧合地又是約瑟觧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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