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3日星期一

從馬太福音16章24-25節看得與失 3 JAN 2011

太16:24 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太16:25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

理性告訴我們人窮一生追尋的核心就是生命,不是賺取全世界、別人的讚賞。

我們追求要得著生命,而生命的本貭,是在那裏追尋?

但耶穌說:要救自己生命,必從失去開始。

丟掉,失去,捨己,捨己是背起自已十字架來跟從主。

主不是說背起祂的+字架,不是背起別人的+字架,乃是背起自已的+字架。

那么自已的+字架的意義在那裏呢?

對很多人來說+字架是刑具,是苦難。

每人的十字架都不同,背起十字架未必代表肉身的痛苦,或者只是自我的捨割,個人的意願的轉向,不体貼自己的意思。然而体貼上帝的意思,亦未必是苦修生活。

除去罪,今生的驕傲、肉體與眼目的情慾(約一 2:16)放下一切,把一切都釘在十字架上。

從孤獨的感受中走到與上主的獨處中,不再害怕孤寂,卻享受安靜獨處。

看看自己的+字架/軟弱在那裏?背起它,勇敢面對。

+字架不再是刑具、苦難,它會變成榮耀,是輕省的。

背起它經過了試鍊,會更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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