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0日星期四

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路20:25)

路20:25 耶穌說:這樣,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 上帝的物當歸給 上帝。

上帝創造萬物,一切也都歸向祂,人運用萬物,也歸還祂。
當我們認識上帝,便懂謙卑,棄絕不屬自己的一切 不應當把上帝所賜的,作為私產以達到死己無有的地步。
當使基督內住在裹面,自己也住在祂裹面。我們本是一無所有,若認為自己是一切的中心,那便不把自己看作無有,不把上帝看作萬物的源頭和所歸向的目標。

上主基督當得一切:受造物只是無有,能夠存活是上帝的恩典,我是無有的。人就是他自己、能力、意志、智慧、記憶、官能運用、都屬乎上帝,當順服於上帝權力之下,當把自己一切歸於上帝。若把這些看作私產,因驕傲輕看別人,把功勞歸功自己,把私愛當作福分與目的,把自己看作是獨立的主人,那就有損上帝的權威,那就是盜竊上帝的財富,就成為上帝所憎惡的。保羅說:「你所有的那一樣不是領受的呢?你既是領受來的,為甚麼還要自誇,好像不是領受的呢?」(林前4:7)

親愛的天父,祢託住萬有,受造物是無有也屬祢。要把那當得的都歸於祢,全歸於祢。那應當把歸於受造之物的,歸於受造之物;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當看一切,受造的當一無所得。當認識自己是無有,便認識祢是萬有。若以無有以為有的話,還是未認識至偉大至聖的祢。AMEN

(參考「靈歷指引」神是萬有受造物的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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