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6日星期日

香港電台一分鐘閱讀---丟掉50樣東西,找回100分人生

看見美好未來的方式很多,但最簡單、最不求人,卻一直被遺忘的方法,就是:丟東西!

我知道你一定不相信,但是,丟掉50樣東西,你想要的好事確實會發生。

20件很少穿的衣服,只算一樣,丟掉。

一直沒用完的洗髮精、N年沒打開的文件、勾起往事的紀念品、舊照片、甚至是msn的連絡人……都丟掉。

為什麼是「50樣」、而不是20樣、30樣?作者蓋兒.布蘭克說,無論你丟棄的是曾經具有多重大意義的東西,你都得持續地丟,至少丟滿50樣。在這過程裡,你一次次檢視自己需要什麼、該拋開什麼,你將變得越來越能凝聚「勇氣」、越來越能明快的「做決定」,也越來越善於擺脫內心壓抑、自我設限的聲音。很多時候,你不學會放手,就沒辦法重新來過。

不但要丟,還應該「寫下來」,讓你清楚知道自己完成了哪些部分,當看到自己正在一條不同於既往、更接近內心渴望的路上大步前進時,就能體會前所未有的新力量(energy)。

永遠不要忘記,你是自己的「米開朗基羅!」——有人問米開朗基羅如何雕出這麼棒的大衛像,他說:「大衛一直在大理石裡,我只是把不屬於他的部分拿掉。」

在丟的過程中,你會得到煥然一新的想法。有人意外發現自己原來可以創業,而且比以前的老闆還行;有人終於走出喪父之痛......——在丟東西的過程中,總是會有許多意外的發現。但不管丟掉什麼,人生都因此更美好。

丟東西之所以困難,是因為你必須作出決定,所以要小心!我們要做的是直接丟掉,不是把東西挪來挪去。十幾二十萬人的經驗告訴她:只要丟掉50樣東西,就會啟動某種奇妙的動能;你會在不知不覺中把丟掉負面東西變成一種習慣,一種持續的心態。然後,真正的好事會發生:你掌控自己的人生,生活再也無法擺佈你。

怎麼開始、怎麼決定哪些東西該丟?

無論是看法、信念、回憶、工作、甚至某個人,

1.只要它會讓你心情下沈,或感覺不好,就丟掉。
2.如果它只是擺在那裡佔空間,毫無正面貢獻,就丟掉。
3.如果你得花很長時間權衡利弊,或煩惱該如何是好,就丟掉!
4.別害怕。這是你的人生,你毋庸置疑一定擁有的東西,你丟不掉。
 東西可以丟掉,「感覺」怎麼丟?放心,我會教你。

回應丟棄:
保羅說:
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 3:8)
能夠丟棄的,更見清心。

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 (林後 4:9)
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 (來 13:5)
因著信,主不丟棄我們。

而我們不可丟棄的,有信心、無虧的良心、棄勇敢的心、愛心...屬靈的產業。
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有人丟棄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 (提前 1:19)
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 (來 10:35)

FC只保留100樣東西已很困難,掉50樣東西亦不容易。

2 則留言:

  1. I agree with you entirely that if we can learn and do the giving up of all things in the world, our life in the world will have great change. In God and loving God, we must follow the God’s way which is totally different, separate and no relationship with the world. That is why, when Apostle Paul gives up the whole world and treats the world as nothing, then, he is ready to go and take up the full abundance and richness of life in Lord Jesus Christ.

    This is not just a theological theory. It is totally a life revolution and transformation like taking physical exercise and diet to reduce overweight in God’s grace. It takes up energy, power, sacrifice, passion and commitment in Lord Jesus Christ to go through it in real life.

    腓 立 比 書 Philippians

    3:7 But those things which were profit to me, I gave up for Christ.
    3:8 Yes truly, and I am ready to give up all things for the knowledge of Christ Jesus my Lord, which is more than all: for whom I have undergone the loss of all things, and to me they are less than nothing, so that I may have Christ as my reward,

    3:7 只 是 我 先 前 以 為 與 我 有 益 的 、 我 現 在 因 基 督 都 當 作 有 損 的 。
    3:8 不 但 如 此 、 我 也 將 萬 事 當 作 有 損 的 、 因 我 以 認 識 我 主 基 督 耶 穌 為 至 寶 。 我 為 他 已 經 丟 棄 萬 事 、 看 作 糞 土 、 為 要 得 著 基 督 .


    P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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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剛開始執行,一天掉一樣,前天掉了一些癈筆,筆筒插滿了筆,但許多枝也寫不出來;昨天掉了一包過期麥片,給了管理員。

    掉一些報紙,給別人一些書.....。

    ARTH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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