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傲慢、妒忌、憤怒、懶惰、貪婪、貪食及情慾的來源,來自與神、人的關係的破壞。人們內心的深處便常面對不滿、恐懼、黑暗、苦毒,做成各種相互的衝突、關係的破滅、扭曲,也做成心靈的混亂:以貪婪、貪食及情慾遮蓋孤單、空虛、不安全無法掌握的感覺;以憤怒、懶惰掩飾了受傷害,被遺棄的感覺;傲慢、妒忌,或者是由於失去自我價值被認同與肯定的求生反應。
〝七宗罪〞也是現代人的困擾,我們嘗試以恆久的价值的轉換--以愛去轉換短暫的無奈的痛心,這痛心就是在善上無能:
以謙卑代替驕傲,以欣賞代替嫉妒,以寬恕代替憤怒,以節制代替貪食,以真愛純全代替情慾,以慷慨樂捐代替貪婪,以熱忱代替懶散。
老師說屬靈人,也未必有好的品格。乃因末實現基督在我裏面,仍追求自我的表現。又或受環境壓迫,內在要求的張力所影响。
除理性的分析、解讀,感性的憐恤與悔罪,羣体的服事外,長期品格的塑造包括在各種的操練內:安靜與獨處,節制克己,渴求上帝,省察自己所行的。當我們要榮耀神自己便放下自我的操控,便留心細聽神的聲音,不去定意追求高峯"High"的經驗,滿足於平凡與一片靜默之中輕鬆自在,享受神同在,也與眾樂樂,可自由往返內心世界與繁榮閙市之間,不圖於人的外表虛浮,而尋求實在的簡結。
一刻的剛強隨時面對下一刻跌倒,一刻跌倒亦準備下一刻回轉更新。
有誰軟弱我不軟弱?
我們以愛修補傷害了的關係,不再懼怕,以致我們能放手,不再操控,常存欣賞感恩的心。
羅 8:35-39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 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羅5: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羅6:1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
羅6:2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羅6: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羅6: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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