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8日星期三

捨棄與割愛

FC非常努力,不單看了路15章,更看過16章。

因不義的管家得主人稱讚,而這不義管家因浪費主人的財物而被裁。
他說:我將來作甚麼?鋤地呢?無力;討飯呢?怕羞。
便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

而FC因此說另一故事:
一食客被主人打發去收債,命其用收來的債買一樣家裏無的東西。
結果食客把債單在債仔面前銷毁了,回主人處,主人命其解釋,便說為主人買了家裏無的東西是好名聲。
同樣兩者都以主人的錢財施予,前者為了自己的日後日子,而後者為主人好名聲。

這與今天午間分享對照:
箴30:7 我求你兩件事,在我未死之先,不要不賜給我:
箴30:8 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
箴 30:9 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耶和華是誰呢?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神的名。

事由一單分享起始:
FC有坊間報道想成功便要從四樣東西捨棄兩樣,職業、家庭、健康與朋友。

巧合:彼前第2課有一條問題:
有9項:
1. 神
2. 健 康
3. 家 庭
4. 智慧學識
5. 舒適居所
6. 有為的職業
7. 受尊重
8. 有錢有面
9. 朋友支持
選5樣最重要,捨棄2樣,再割愛捨棄2樣
,難受嗎?

這也可看出自己的价值觀。
太16:24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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