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8日星期三

從路加福音15章看由失到得

今天給FC一份工課,是讀路加福音15章,

握要的說,路15章記載了3件〝失〞的事:牧羊人失羊,婦女失錢,父親失去浪子。

晚,回家時FC問〝路15〞有何相同之處:
1. 是失而復得,
2. 歡喜更大,一同歡喜;

我失去的羊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背景是: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耶穌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路15:23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主耶穌並未以審判的態度去論定罪人,反之與他們一起吃飯,赦免其罪。與婦人說,你的罪赦了。
耶穌向瘸腿的人說〝起來行走,與你的罪赦那一樣容易?〞瘸腿的人便起來行走!
耶穌被釘身在十架上,擔當了人的罪。

太 10:39 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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