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1日星期日

分段轉接 ---原來永生、福樂都是附屬品。9 - 11 JULY 2010

剛開始一個研讀彼前的半年課程,城浸每日查經亦研彼得前書:
http://groups.yahoo.com/group/bcbsr-chinese/messages/?xm=1&o=1&l=1

城浸每日查經(9 JULY 2010)
彼得前書 2:1-12之分段

潔淨:成熟和事奉
因看到神對我們的目的(2.1-10)
在社會中的好行為來榮耀神(2.11-12)
在意思轉接中分段,小段歸入大段,分了標題使我們更明作者的意思。
而以下的分段與轉接,作者又有何更大的意思?

10 JULY 2010 馬丁路德的信心日引又有一節:肉體的私慾
彼前2:11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
撮錄如下:
無人是全無瑕玼,仍有私慾,經常與罪作戰。內在有信心,外在有肉体,在世有時仍有惡念的傾向,如無耐性,懼怕死亡,信心還不能全控制罪的本性與老我的一些缺點。

文中提到路10.30-37的好撒瑪利人替被強盜包紮傷口。信心日引卻把主角放於傷者。
傷者受到照顧,但健康己經受虧損。我們有基督與永生,卻不能享完全的健康,因我們內裡仍有貪念


今天11 JULY 2010故事又轉到崇拜經文選了一段路10.25-37。
講道亦以路加福音為題「受永生的代價」但另選少年的官因放不下財富未有跟從主。(路18.18-25)

然而我們不單以財物的物質周濟窮人,也正如好撒瑪利人(路10.30-37)的愛心奉獻
1.動慈心,
2.倒油洒,
3.包傷口,
4.把傷者扶持-騎性口,
5.到旅店 交店主(教会),
6.出銀錢,
7.再回來(有始有終的愛心行動)。

我是誰?傷者?好撒瑪利人?少年的官?或是路10.25-37此文所說祭司/利未人?
我們若做到了"好撒瑪利人"但面對"少年的官"的最大挑戰,我們能否放棄一切所有跟從主。
我們的價值觀不要把財富/物質/知識多量而當作是富足。
因為富足,是包括心靈的滿足,不帶憂慮。

或者大多人都不富有,追求方向也錯了,追求財富、名利、單獨体貼自己的人性面;未有歸回安息,未有把自己的人性放在衪以下(捨己)。不如歇一歇,想想自己的心靈如何才能滿足,怎樣才是富足,並分享自己成為別人的幫助。
以致隨時放低心頭的大石/物慾的重壓,走在主的後面跟隨衪,放下自己的野心便享滿足,原來永生的福樂只是附屬品。

(FC 於12 JULY 聽了2个箴言講道關於領袖特質,其中一个又引用"撒瑪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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