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9日星期一

誡命(出20)

主給我們最大的誡命是什麼?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我們的神
1.認定神是獨一而惟一的:「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廿3)
2.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廿4-6)
3.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廿7)
4.當守安息日(廿8-11)
焦點是主自己。
全律法包在愛人如己內(加5:14),頭4項以上帝優先,而關於人的則以孝為優先,其它是尊重別人的生命、財物、名聲、別人的家庭幸福。(出12-17)
重點是愛,因愛不加害於別人,是尊重別人。
出20:18-20
眾百姓見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就都發顫,遠遠地站立,
對摩西說:“求你和我們說話,我們必聽,不要 神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死亡。”
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懼怕,因為 神降臨是要試驗你們,叫你們時常敬畏他,不至犯罪。”



百性對於上帝的說話是恐懼戰驚的。而摩西把這些信息傳達:是要敬畏衪不至犯罪。上帝是大而可畏的,那么愛上帝應是出於至大的敬愛。

(个人感想:而『除祂以外不可有別神』,也是一種愛至極點時候,是獨佔的愛。像夫婦,不要有第三者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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