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2日星期四

瑪拉基書的婚盟(瑪2)

箴10:12 恨能挑啟爭端;愛能遮掩一切過錯。
箴 17:9 遮掩人過的,尋求人愛;屢次挑錯的,離間密友。

我們屢屢犯錯,但總不希望把一些錯顯在當眼之處。
若有人指出我們的錯,也要感激他。
因為我們可以改過自新。
但假若一個小錯,暗暗修補一下,便會變成完美的藝術品,但把錯處塗改放大便变得難看。

所以,為什么別人有錯,便以愛來遮掩。不宣講也不傳揚。
要算是密友,若互相挑出錯處總是傷了感情。
但那是過犯、罪惡、缺失、會做成品格上的污點,便要立時指正。
那是用愛心說誠實話。

今讀瑪拉基書第二章,祭司行惡便受上帝的責備。
上帝所欣賞的,也成為上帝的使者:(2:4-7) vs利未之約:
1. 他必存敬畏的心
2. 他不單止嘴裡說真實的律法,公義的話。
3. 亦以平安和正直與上帝同行,
4. 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
5. 他引導人尋求真理。(祭司的嘴裡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7));知識/律法便是上帝的說話,遵行上帝的說話。


這一章,說到以色人不忠於妻子,棄約另取/取外邦女子。 vs婚姻的盟約(10)
会否以此婚約比喩人與上帝的約。
我想可以以此觀點觀之。
但看以斯拉記第9-10章當時的背景又確實是以色列人取外邦女子。
而以色列人為此有終止與異族通婚的措施。

建殿的復興,是禱告認罪,俯伏在神殿前憂傷痛悔,離開惡行,今天難見有此復興景像:
拉10:1 以斯拉禱告,認罪,哭泣,俯伏在 神殿前的時候,有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聚集到以斯拉那裡,成了大會,眾民無不痛哭....
拉10.5B並以色列眾人起誓說,必照這話去行;他們就起了誓。10:6 以斯拉從 神殿前起來,進入以利亞實的兒子約哈難的屋裡,到了那裡不吃飯,也不喝水;因為被擄歸回之人所犯的罪,心裡悲傷。

上帝重視"約",為什么又要另立新約?
立約,是双方守約,一方不忠会導至約的失效。

1. 他們不聽從誡命,不把榮耀歸予上帝的名(1-2)
2. 他們偏離正道,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廢棄了所立的約(8)
3. 他們不守信道,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以貪污與賄賂,來獲取財利(9)
4. 行「詭詐」,表裡不一。(10) vs列祖所立的約
5. 娶了外邦女子,也是指「隨從外邦的神」(七十士譯本)。他們拜偶像,犯了姦淫。(11)

代下7:14 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 代下7:15 我必睜眼看、側耳聽在此處所獻的禱告。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q5FOZbZXDg

耶31:31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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