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民數記22章中,你会發覺有一些「邏輯」性的問題需要思考一下,會發覺更有趣味。
首先交代一下背景:巴蘭是一個非以色列人的先知 。有一天,摩押國王巴勒召巴蘭來咒詛以色列人;但巴蘭依神的命令祝福以色列人。然而,巴蘭因為貪心,計誘以色列人與摩押人連合,跪拜偶像,違背上帝的命令,而自取滅亡。
民22:12 神對巴蘭說:“你不可同他們去,也不可咒詛那民,因為那民是蒙福的。”
民22:18 巴蘭回答巴勒的臣僕說:“巴勒就是將他滿屋的金銀給我,我行大事小事也不得越過耶和華我神的命。
民22:19 現在我請你們今夜在這裡住宿,等我得知耶和華還要對我說甚麼。”
以上巴蘭是18節直接傳達了意思了,說話可以完結,並完成了使命,
問題是19節尚有未完結的說話。
我們会覺得好奇怪,為什么12節神說:“你不可同他們去〞到20節〝你就起來同他們去〞。
民22:20 當夜神臨到巴蘭那裡說:“這些人若來召你,你就起來同他們去,你只要遵行我對你所說的話。”
「邏輯」上神不容易與自己的說話相背。
巴蘭說:“巴勒就是將他滿屋的金銀給我,我行大事小事也不得越過耶和華我神的命。〞
又像忠於神的誡命。這是正面的教材。但問題便要想想神為何發怒。
民22:22 神因他去就發了怒,耶和華的使者站在路上敵擋他。
由此「邏輯」上神按原意是:“你不可同他們去〞,那么巴蘭並無按神的原意去做,以致神發了怒。
又或巴蘭有些事尚未遵行神的說話去做,在20節中後半句話〝你只要遵行我對你所說的話。”
無論故事發展到那一個地步,以上一段是「尋求神旨意」的一段反面教材。
神允許巴蘭隨使臣去,為何又因他去發怒呢?對我有何啟發?
按聖經備註解釋:
神容許巴蘭隨巴勒的使者前去,但是對他的貪財態度甚為惱怒。
巴蘭的心受誘動搖,他為了金錢違背神的吩咐。
他貪愛巴勒王送的財富,以致眼瞎,看不到神正攔阻他。
我們可能知道神的心意,可是因為貪愛金錢、財產、名望等等而眼瞎。
惟有拒絕名利的誘惑,定睛在永生國度上,才能避免犯巴蘭的錯誤。
新約聖經以巴蘭代表教會中心口不一,表面談「屬靈大道理」的假基督徒、假教師,在虛偽的敬虔表象下,隱藏了貪慾。有三處評語:
他們離棄正路、就走差了、隨從比珥之子巴蘭的路、巴蘭就是那貪愛不義之工價的先知。(彼後 2:15)
他們有禍了.因為走了該隱的道路、又為利往巴蘭的錯謬裡直奔、並在可拉的背叛中滅亡了。(猶1:11)
然而有幾件事我要責備你、因為在你那裡、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們喫祭偶像之物、行姦淫的事。(啟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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