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星期日牧者說到門徒要彼此洗脚,今早又有一篇靈修短章提及當彼此洗脚。
上班時在巴士上對此題目生發了一些意念。
晚上,導師又說到,「洗腳」,因舊約時,人們行走,腳容易玷污,需要洗腳。故又要提筆略談。
主立了服事的榜樣,要我的彼此服事。
服事者以謙卑束腰,才能服事別人。
而被服事者,又能否甘心樂意受服事?可能是自慚形穢,而不能放開心懷?
有時自己的腳太污糟而不想被洗/揭露自己。
當服事者被拒時,那種被拒絕之感覺也不好受。故服事者的生命要有更大的承載。
服事人者会否想有一份被需要的感覺?當不被需要時,更覺自己是無用的。退休者也正面對不被需要/無用的過度期。
但無論如何,主的教導是「互相的服事」,不是我服事人,而不被服事,又或只受服事,而不作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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