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日前「最大誡命」(30)中經文是可12:28-44,談到「兩個小錢」,今天荒漠甘泉又談「兩個小錢」的故事,因而把這故事轉載於此;而於11 NOV 2009博客上己把「兩個小錢」記錄了一遍,因而晚上再翻看當時博客的內容,看到提到「一杯涼水」,便記起在24/3/2010城浸靈修網剛看過「一杯涼水」。
當可以幫助別人的時候,也如對自己來說只一杯涼水,但受助者得益更大,故不要計較一點一滴的幫助。當知道施比愛受更為有福,故不可吝嗇過份。太 10:42 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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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甘泉∕3 月 25 日
「有一個窮寡婦,往裡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聖經馬可福音十二章 42、44 節)
兩個小錢是一個很小的數目,可是在她卻是畢生所有的了。
她是一個窮寡婦,既沒有兒子供養,又沒有親戚朋友賙濟。但是她竟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這豈不是太愚昧嗎?如果是我們,決不如此。因為神並不缺兩個小錢。在當日祂所要的是十分之一,並不是一切所有的。況且這是捐,不是稅,沒有出錢的必要;何不將兩個小錢留下暫時度饑呢?
啊,她不是這樣,她竟把她一切所有的都投入庫裡。因此,她來的時候是窮,她去的時候更窮。
她果真愚昧嗎?其實我們的聰明比她的愚昧還更愚昧呢!她知道她所作的是什麼。兩個小錢雖是無幾,可是已經表盡她愛神的心了。她藉這件事把完全的愛澆在神身上。她寧可自己餓死,不肯在愛神的事上落後。她看神是配得她不顧性命的愛。神既是她愛的對象,當然在她寡婦生活中不再覺得孤單、貧窮了。
她投了她一切養生的兩個小錢,並不宣傳,不聲不響地走了。人不屑去睬她一睬,可是神的兒子主耶穌知道她所作的是什麼。祂不稱讚富人所投的銀子,卻稱讚寡婦所投的兩個小錢。
主的稱讚是無價的寶貝,不是銀子能買得的,只有完全的愛心能贏得。而且,聖靈也不將她的名字啟示出來,這是要我們每次提到她時,不能叫她的名字,只能說她所作的。她所作的就是她的名字。
我們說「馬利亞」,就可以把她打碎玉瓶用真哪噠香膏膏主耶穌的事省說了,可是對於沒有名字的她,我們就沒有辦法將她「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的事藏起來。主要我們以後的信徒尊敬她。她在地上,雖僅是一個無名的寡婦,然而在那更美之地,卻有何等榮耀和尊貴的地位!
她真是絕頂聰明,兩個小錢換得了神的愛、主的稱讚、信徒的尊敬、榮耀的地位…這是全世界頂上算的交易!--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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撮自城浸網頁
三月廿四日 一杯涼水
「無論何人……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裏的一個喝……這人不能不得賞賜。」(太十: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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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時代,沒有冰箱冷凍涼水,也沒有冰粒,要喝一點涼水,須去到很遠的山與巖石嶙峋之處找;或者找一口深井,是需要付代價。 許多人想做大事,卻忽略犧牲、付出愛心。行愛心大小不是最重要;重要的是背後的動機,與犧牲和代價。 詩人說過:「雖然只是一杯涼水,但它帶有溫柔的恩情,就能使風塵僕僕於生命路上的旅客,得到無比的鼓舞。誰都不會注意到遞送一杯涼水,這充滿愛心的美好行為;但天使在天國卻作了檔案和記錄。悄悄地做的微小善事,寧靜夜深時作的禱告,諸如此類不常被人察覺的小事,在我救主的眼中卻是何等的佳美!」 如果提供一杯涼水,需要保證這是「新鮮的、清涼的水」。只要奉主基督的名,存愛心行事,不居功,就必能使一些乾渴的心靈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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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僅是一杯涼水也是奉主的名, 但施予者的靈裏充滿主的愛心, 他察覺到只要他滿腔熱情的施與, 施受雙方都會蒙福。」 最高尚的施與來自內心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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