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9日星期六

不要以惡報惡 (創34)

創34:5 雅各聽見示劍玷污了他的女兒底拿,那時他的兒子們正和群畜在田野,雅各就閉口不言,等他們回來。 。
創34:6 示劍的父親哈抹出來見雅各,要和他商議。
創34:7 雅各的兒子們聽見這事,就從田野回來,人人忿恨,十分惱怒,因示劍在以色列家做了醜事,與雅各的女兒行淫,這本是不該做的事。

以上是一則事件應如何處理?

雅各表現是閉口不言。而各兒子是忿恨惱怒。同母系的西緬為妹妹報仇。
使計 把一切男丁都殺了,擄掠那城,,奪了他們的羊群、牛群和驢,並城裡田間所有的,又把他們一切貨財、孩子、婦女,並各房中所有的,都擄掠去了。這也是西緬不被揀選的原因(創49:3-7)。



羅馬書(12.17-21)卻教導,不要以惡報惡,盡力與眾人和睦,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註: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太5:44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詩37:8 當止住怒氣,離棄忿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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