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7日星期六

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 (詩16/徒2:25-28)

星期四晚開會,開會後仍可出席禱告會。
弟兄分享
羅 15: 13

但 願 使 人 有 盼 望 的   神 、 因 信 、 將 諸 般 的 喜 樂 平 安 、 充 滿 你 們 的 心 、 使 你 們 藉 著 聖 靈 的 能 力 、 大 有 盼 望 。

發覺記起5章某節羅馬書:1-5節, (和修本)。

第二天早上4:00後早起,查了使徒行傳,看了數章再睡至7時,再趕返早禱會。
(姊妹禱告說:路 11:11A 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
默禱中,快了一步說"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

便决定除看讀經會規定的民數記外,再次自選讀使徒行傳,章次不限。

使徒行傳兩節經文有感:
2:25 大衛指著他說:「我看見主常在我眼前;他在我右邊,叫我不至於搖動。

2:26 所以,我心裡歡喜,我的靈(原文是舌)快樂;並且我的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 
2:27 因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 
2:28 你已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必叫我因見你的面(或譯:叫我在你面前)得著滿足的快樂。
  想起一首歌:在你手中 (詩篇16)
(後記:1 MAY 晚做釋經的命題功課,用NIV工具書時,跌出一張1994年的書籖:詩16:11

1 MAY晚11:30 完成命題功課,感恩)

另一節:
4:31 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 神的道。
4:32 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 (便思想最近的烏托邦的哲學理念,現實中人便愛佔有財產,除去剝奪的原意是好的,但據歷史看人掌權後又再腐敗。會問為什么早期教會的凡物公用,至後來又做不到?這裹的「凡物公用」不是在政權之下,是唯心不是唯物的。)

星期五晚的追思聚會後,巴士站前遇到柴堂的姊妹(她出席另一個追思聚會),巴士上與FC一同記回很多忘記的名字。

晚再做部份會議記錄,星期六下午完成,原來都要用半天工作。 六上午加班,但無上班時間限制,9:30只吃了留了數天的白面包作早餐,另半塊發了霉掉了。review一份報告,又完成另一份報告。  

(工作時想到天馬行空的一句:太 11:21 A「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
可能是記憶殘餘部份,午餐查看早禱會忘記了的經文,卻無意看到同一句。)

最近看《屬靈人》至卷五(2章)交通:當中談到林前二章11節: 2:9 如經上所記: 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 2:10 只有 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 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

2:11 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 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 神的事。


晚上会開始做《思考與盲點》讀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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