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3:27 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
加6:10 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
今早7.45出門往愉景灣,作一个3小時步行籌款,
9.45集合
10.30出發
(之間聽了一个羅馬書第6章的講道)
籌款目標是5000元,
在找人籌款捐錢時並不困難,
難處是心理因素的問題:
作為首度勸人捐款者的心情好像在打劫,
而最開心的一刻有一位募捐者是笑著口好高興似的。
在開始募捐那天,聽聞某慈善關懷機構「xx会」當月無糧出,當天又接到一个紅+字會勸捐电話要求每月自動轉帳捐款,極需經費。
慈善的事業,若不是教会本身的支持,都頗為艱難。
論6000元「政府派錢」與「退稅」這事,名流富商,昨日答允捐出所得6000元行善,是值得稱讃。
今行大嶼山愉景灣至衛理園一段,氣侯適宜:15-20度,天陰,沿途景色很好,可作下次郊遊的好去處,全程約行了2.5小時。(當FC看見回程的船時,叫追,但她的腳不聽使喚。)
在衛理園午餐(30元一位),之後乘船回香港島借一本「平凡生活與靈修」給FC看,
30分鐘船程中,自己睡了一覺。
醒時FC給我看「平凡生活與靈修」P.140的一个故專,話說一位弟兄求道於神父,弟兄說不為能朽壞的食物勞力(約6.27),後居密室,至吃飯時段而不得吃,大家卻己吃完早飯,問因由,神父答:「屬靈人不需為食,我等血氣之人便需要吃,而你選了上好福份,整天埋首屬靈著作,不想吃朽壞的食物。」
FC說我是那人,我說步行籌款中途也需要吃乾糧,我不是那人,需要吃朽壞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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