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8日星期三

加爾文的救恩論


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重要主題,透過自然認識神、及「道」中啟示,因罪攔阻,只有神在「道」中的啟示,才使人認識衪。
「道」啟示有二:
1. 神降卑俯就人「道」成肉身。
2. 聖經有聖靈為證。

人本有上帝形像,因人遺傳到亞當的罪性無力行義,以致不能到神那裡;若要得救,神必採主動。這是基督道成肉身的目的。

他認為基督在十字架上捨身,滿足了神的審判; 獻上自己為祭物開救恩之門,藉聖靈賜下信心人才能進入。

人墮落時摧毀了信心,神必須重造人的信心,人才能到基督面前得蒙稱義,不是靠功德,全因基督的義。

人並沒有道德之義。儘管人有罪,神仍然根據基督的代贖獻祭,宣告人為義,乃是將基督的義歸在信徒身上。

加爾文與路德同樣宣稱人稱義是因著信,不是憑行為(弗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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