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1日星期三

札記 -- 我的好處不在祢以外 21 OCT 2009

靈修的一篇 :
“你曾對耶和華說,你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詩十六2 )

大概是說:
人總是整天尋求好處,為要得著名利物慾、非物質的東西如友情愛情、享受一切的好處。
也有看透人生的,認為這不過是水月鏡花,夢幻影兒矣,裏面藏著變化、會有痛苦與厭倦。
對於聖徒來說,會看作是損失和糞土。

究竟甚麼是我們的好處呢?屬物質、肉體、世界均不是好處?

而人總愛「蒙福」,聖經也強調要聽從並遵守耶和華神的話,追求者事事順利萬事亨通,
基督徒也有有更高的祈求,就是無論順逆都蒙神喜悅、靠神的恩典能力得以勝過生命的各種挑戰、並能榮神益人。

屬靈的知識、恩賜、工作、能力、交通、安慰、啟示、神蹟,總是我們的好處了吧!我們應去追求一切屬靈的好處,我們要不斷追求成長。「堅持長進」

我想到由持定不退步也有些困難,要「堅持長進」也作不退步再難一些。再論到「好處」是不在神以外,

即只有神自己。不要愛「堅持長進」等等恩過於愛神。有時神收回衪所賜的上好的東西。因只有神自己是我們最大的也是唯一不變的好處,神是我們的產業和杯中的分,只有在神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和永遠的福樂。

另一篇靈修書道:
(約十七26) 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裏面,我也在他們裏面。

而效法基督中:
主說:“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約 8:12)。這是基督對我們的教訓。
我們若是願意得蒙真理的光照,脫離內心的黑暗,就該效法他的生活和行為。
所以,我們首要的工作,就是默想耶穌基督的生活。
所以,無論何人想要完全感受明白基督的話,就必須努力完全活出基督的生命。

我們想得好處,求福求好處,其實好處就是神自己,神的愛已在我們裏面了,基督也在我們裏面。為此我們要活出基督學效基督,得著基督。
保羅說:
腓 3:8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腓 3:12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

另福音書中,主說:
太7:11 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
路11:13 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

那么好處,是「福音的好處」是在三位一体的神以內。聖父、聖子、聖靈。其他是好處以外。
佳美的產業是好處之附屬品,旣得好處便當感恩。

不用神說我們飽足便忘記祂一切的厚恩。

所以我們思想的都是神的一切厚恩。要忘記的是背後的事情。


主啊!思想祢一切厚恩,我們要每時刻的感謝讚美祢,

這讚美是實實在在的,我們常受世間一切物慾吸引試探,以為是極大好處與福氣,

也求各樣恩賜,新奇的事物,知識與智慧,能力,但多謝祢指示我們一切的豐盛與愛都在祢裏面,

故我們願竭力尋求祢,純一的不附帶条件,我們謙卑的向袮禱告,求祢悅納。 阿們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