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3日星期四

家庭案件 (撒下13)

這是"大衛的兒子暗嫩與同父異母的女兒他瑪亂倫,他瑪的兄長押沙龍復仇殺了暗嫩"的一單家庭慘案或悲劇:
暗嫩為大衛的長子是耶斯列人亞希暖生的,而押沙龍為三子是,基述王達買女兒生的(撒下3.2-3); 兩者都是在希伯崙生的。

希伯崙標誌著大衛的王朝的初期,仍要面對很多的戰事。
大衛作為王者,治理國事恰當;而對家庭的教導,卻無能為力。
我們把責任都歸究於一位忙碌多妻的父親。
(大衛在希伯崙生的6个兒子是分別6个太太的)

在撒下11-12章,大衛犯了奸淫罪,他雖悔改並喪子得了懲罰。
而仍有伏筆:12:9-12
「.....你為甚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 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她們同寢。 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
我們又把責任都歸究於大衛的罪。

而再究其近因,暗嫩聽其朋友的誘導而犯罪:暗嫩有一個朋友,名叫約拿達,是大衛長兄示米亞的兒子。這約拿達為人極其狡猾(撒下13:3)。 。

世事的結果未必一定可作推測。以約伯記看,約伯所面對的卻是一個試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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