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6日星期六

『來跟從我』的三個層次

1 門徒在工作時遇見了主,想也不想,便跟從主,因為這必定是件好事的。
1:17 耶穌對他們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或太4:19)
( 他們就立刻捨了網,跟從了他。)

2. 門徒跟隨了主有一段時間,知道他是基督,他帶著能力必定成就大事,不明白是要捨己的。
8:34於是叫眾人和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或太16:24)

3. 有人來求問主,他什么誡命也遵守,未聽見呼召便主動跟隨,但要捨棄一切卻不能。
引伸:門徒要捨棄一切地跟隨,毫無保留 (盡心竭力的)
10:21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太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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