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gcciusa.org/Chinese/b5_publications/GCB/2010/Aug/P35.pdf
http://www.gcciusa.org/Chinese/b5_publications/GCB/2010/Oct/p26.pdf
http://www.gcciusa.org/Chinese/b5_publications/GCB/2011/Feb/p37.pdf
(1) 門徒與信徒的分別是甚麼?有什么使命? 或什么感召?
(2) 一個基督門徒有甚麼特徵、記號和表現?
(3) 基督的門徒如何被塑造?過程是怎樣的?
(4) 門徒生命怎樣成長過程?如何衡量屬靈生命成長?
《訓練十二門徒》一書還指出耶穌對門徒的三個呼召,它們(加上筆者所加的第四點)是我們
跟隨耶穌與事工的重心。
第一,約翰福音第一章39節記載主對兩個門徒說:「你們來看。」
約1:39耶穌說:「你們來看。」他們就去看他在那裡住,這一天便與他同住;那時約有申正了。
這是耶穌的第一個呼召,祂把自己的生命、服事(醫治、傳道、趕鬼)都展現在他們面前,讓他們去聽、去看。這就是「我做,你看,我們坐下來談」的模式。
第二,在馬可福音第三章14節裡,耶穌呼召門徒要「常和自己同在」。
可3:14 他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
同樣,今天主的門徒也是要經常藉禱告和讀經,與耶穌相交,向祂學習,與祂同工。這可說是「我做,你幫忙,我們坐下來談」的模式。
第三,耶穌呼召門徒出外傳道,然後回來匯報(可六7、30)。今天在教會裡,我們也要學會「你做,我幫忙;你坐下,我們談」的模式。
第四,耶穌在升天前頒佈大使命,告訴門徒「要去」,祂接著便離開世界,讓門徒自己去做。人必須首先來到耶穌跟前接受訓練,然後才能夠背負使命出去。今天,成功的門徒訓練也應如此:導師有需要轉往另一個崗位事奉時,能學會放下,交給受過訓練的門徒來接棒。
有時候,我們只看,有時要幫忙一下,有時卻要做,有時又要放下。
與神同工,是彼此合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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