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日星期二

三種愛

看哥林多前後書引起對"關愛"/基督的愛的反省。晚再讀到加拉太書時,看到"善行"/事奉/行為背後的目的,是至為重要。
加拉太書談到"信心"和"行為"的兩面:放縱情縱與律法主義都為偏差,唯仰賴主的救恩。而與羅馬書的因信稱義並無矛盾,信是信仰旅程的起始點,而成聖,是靠賴聖靈更新改变。而問題便出在"善行"是愛?關愛?還是律法主義?羅馬書談到世人都是罪人(羅1:18-3:20),善行不能使人稱義;原來在耶穌基督裹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6:6)
大衛鮑森牧師談到"善行"也可能成為我們到主面前的攔阻,言下之意,是因私愛而不是關愛罷,是因靠賴自己而不是上帝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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