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6日星期四

約14:15-21 愛之約

約14:15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約14:16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註:或作「訓慰師」。下同),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
約14:17 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
約14:18 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
約14:19 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看見我,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
約14:20 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
約14:21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 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當想人怎樣待我們,便要怎樣待別人。
同樣,我們想天父與基督怎樣待我們?
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裡面,也是這樣。 (約15:4)
這是基督與我們所立愛之約

我們要與上帝建立關係,像為要得主喜悅;
最終就必守主命,聽命勝於獻祭。
凡遵守他的約和他法度的人,耶和華都以慈愛誠實待他。 (詩25:10)

守主命遵主道而行,不單是口講,也要實踐。
實踐基督在我裏面,我也在基督裏面。
愛是要有行為的,是要施予及接受,也是彼此互連的。

滿溢的愛,是豐盛有餘而不吝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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