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7日星期三

守時

當認定不守時間是一種損人害己可恥可惡的惡習慣。
聚會,赴宴,或與人約會晤談,辦事,都當照所豫定的時候前往,寧早勿遲。
與人約會不可遲到,但也不可太早前往,免得累人招待,人光陰。
與人約會如果發生特別事故不能按時前往,應當豫先通知對方。若是臨時發生事故不及通知,以致遲到,應當承認這是自己的過失,同對方鄭重道歉。
與人約會自己遲到,別人未曾等候,非但一點不可罪賣別人,而且應當承認這完全是自己的過失。
當購置一個準確的時錶,每日隨身携帶使用。經濟寬裕的人自然不必說,就是經濟困難的人,無論如何撙節,也當購置一隻時錶。這是要作一個守時的人必不可少的事。
赴重要的約會總當略早一二十分鐘前往,防備途中臨時發生事故以致稍有耽延。如果遇見追種情形,因為你早有豫防,雖略耽延還不致失時,否則不免失時懊事了。
當自己勉力嚴守時間,也耍竭力幫助別人這樣作。
別人與你定甚麼約會,如果你不敢確定到時準能赴約,最好不要允諾,不然就難免失信。

為要避免使別人受損,應當錶守時間。為要避免耽懊事情,應當嚴守時間。為要保守自己的信用,應當嚴守時間。

選自  王明道:《信徒處世常識》

回應:這品格(節制)與紀律教導的小品文,語氣很沉重,如文首便談到:「守時間是一種損人害己可恥可惡的惡習慣。」不守時延伸ー些教導、 操練的問題,亦可借題發揮至當今「不守信約」、「失誠信」的嚴重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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