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路撒冷會議與覆函 (徒15.1-35)--割禮無功效!
教會傳到外邦後亦帶來新的問題,猶太信徒認為外邦人也要受割禮才可得救,結果與保羅、巴拿巴爭辯,因而產生耶路撒冷調解會議。
在聖靈引導下,眾使徒和雅各發言,定案毋須要求外邦人受割禮,但他們仍需禁戒祭偶像之物、血、勒死牲畜及姦淫等(徒15.29),這樣才暫時平息了二派之紛爭。
選讀加拉太書:
初期教會,如何將猶太教與耶穌基督的救恩結合是一個重要神學課題。猶太主義一方面承認基督,但又卻要外邦信徒守禮儀。
保羅在第一次宣教旅程中建立加拉太各教會回來後,不久便收到驚人消息,就是他們受到一些猶太教派者影響,接受新的“福音”,而那根本不是“福音”。
他們與保羅的關係,便從親切友愛的融洽轉變為敵對、懷疑及批評。
他們受到慫恿,以為"因信稱義"不夠,還須遵守律法上之要求,受割禮、守節期等才可稱義。
保羅覺得事態嚴重,便寫加拉太書,闡明道理。
(1章)首先辯証他的權柄不是從人來,乃是從神領受的,是主基督直接在他心裏啟示他的,所以他所傳的,是純正、使人自由之福音,其他所有資訊,若與這福音衝突,則不是真福音。
保羅在大馬色遇主後:
1:17 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獨往阿拉伯去,後又回到大馬士革。
1:18 過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
1:19 至於別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沒有看見。
1:21 以後我到了敘利亞和基利家(大數)境內。
(2章)跟著,保羅在解釋自己與使徒相交,在耶路撒冷探望教會的時候,亦強調他們在福音裏真正的自由,毋討人喜歡,乃是討神喜歡。而彼得因懼怕人,以致失去那分自由。
2:1 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並帶著提多同去。
2:2 我是奉啟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卻是背地裡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惟恐我現在,或是從前,徒然奔跑。
(3至4章)教義/福音的明証
在辯明了自己的權柄及身分後,保羅繼續將真理辯明,說明門徒是因信稱義,絕不是因行為稱義。信徒若明白這福音乃真理,必能享自由生活,不再活在師傅的手下。
他又引亞伯拉罕之稱義說明亞伯拉罕稱義全因他信神之故。信徒的自由,全因他們在真理裏,以致得神兒女那名分;又如撒拉的兒子是憑應許生的一樣,這自由及名分是神憑應許給因信稱義者的。
(5章)以自由人之特質述出━━律法叫人無自由,十字架的福音卻將自由賜給人。門徒真正從主得自由後,聖靈會改變他們,使他們能結出果子榮耀神。
(6章)這自由甚至使我們互相擔當各人重擔,成為新造的人,靠聖靈行事。
不在真理裏,靠行律法者,是無法享這份自由的。自由人才能彼此服事,過聖潔生活,分享物質。
回應:真理叫我們得自由,這自由是心靈的自由,而不是濫用自由任己意而行。
然而,因信稱義後,信徒重生,追求渴慕上帝,追求聖潔。
申33:25b 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 『重要的不在生命中的日子,乃在你日子中的生命。』 史芬遜
參:每日與主同行
讀使徒行傳至耶路撒冷會議前後,先選讀加拉太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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