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3日星期日

辨別諸靈






總要按聖經的吩咐來試驗靈-這是聖經的明訓,也是命令:『聖經的話存記在我們心中,如同尺度,當我們遇見甚麼事,用它一量,立刻就可以分辨是非好歹,知道甚麼是當持守的,甚麼是當捨去的。有時心中有感動,分別不出是出於聖靈,或是出於撒但,或是出於肉體,聖經的話能為我們批判,使我們清楚裏面的聲音。』 --活水


以上的訊息,每人各有側重,不同時間有不同則重。前天會則重信心好像一雙眼,便以『信實為量』為題。今早則重了以弗所書一章17-19節保羅的一個禱告為題。


今天也正看『分辨諸靈』的書,為論文的一個重點。
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走出於神的不是。(約壹四1)


我們怎能分辨?「聖經的話」是其中一個方法。
曾想到民數記一個極端的例子(1),是巴蘭的教訓,先知受上帝的靈所感動,把咒詛化為祝福。
巴蘭受到掛金所惑心中的眼睛受敝,看不到神使者的一度阻擋前行。驢卻以人言勸先知。
不是問為什么驢也受感說話。而是巴蘭先知行的不義。 (彼後2:15/猶1:11/啟2:14)

例子(2)謊言的靈:耶和華使謊言的靈入了先知的口 (王上 22:23)

『人向基督價值觀的開放受到許多限制,理解上有領悟的限制,反省上有動機的限制,實行上有決定的限制。潛在的需要既然影響對基督價值的感情姿態,也影響實效的自由,從而波及客觀聖德及使徒的效率。因此在神辨中必須注意神辨與選擇、與內在化基督價值之間的密切關聯。神辨幫助人成熟長大,領導人作平衡正常的人,使他約為人行事日趨正常。』----分辨神類, 光啓編輯室p.98



『自己試驗「方言」的靈:不必請別人代為試驗,應自己查驗那靈。既然他能使人說「方言」,他必能自己發聲講話;他若不肯作答,那就當求主將他驅逐出去。


基督說:「憑看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七16) 這是試驗人,不是試驗靈。約翰一書指定試驗的對象是「靈」,不是人。第四章1節說「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聖經既然說:「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約壹四2)我們就準確知道,每逢有靈承認,他就是出於神的,因為「凡」字就是每一個的意思。』---從聖經看靈恩運動, 胡恩德著p.1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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