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9:6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 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For to us a child is born, to us a son is given; and the government will be upon his shoulder, and his name will be called "Wonderful Counselor, Mighty God, Everlasting Father, Prince of Peace."
導師引用以上一節聖經,使我認識何謂策士。
今上『同輩輔導』課,最初並非主動的想讀的。
正如上『調解員課程』我豈可給FC作調解與輔導獨專一樣。
以上是一个笑話,陪讀是一個正確的目的,然而也知道信仰的實踐,亦要輔導。
究竟什么是輔導?我也有些誤解。
我認為會給同輩解决困難,排難解紛,給予安慰、忠告...。
原來它是一個過程、協助別人建立表達感受,了解問題,認識自我,个人的價值,建立目標實行轉变更新,促進成長........。
組員會認為輔導員應有"同理心"、〝不敷衍〞、"對人有興趣"、"要有記性".....
課程中談到輔導員應有7大特質中,FC與我也認為〝真誠"都很重要。
然而談到輔導員應否與受助人同哭?大部份學員都認為不應該。
雖然"情緒穩定"是輔導員應有的特質,但實際情況與極其的慘况,輔導員都有可能會與受助者同哀哭。
保持情穩定的建議,輔助後盡快揪離,返回自已的生活。
FC表示若受助者的个案是不合信徒体統怎樣?
答:看看我們的身份是什么?是調解員?牧者?或是輔導員?
原來輔導不是訓話與責備。
能否說教?組員認為這樣會嚇走受助者,實際情況若有談到信仰環節,對方有興趣時,也會有信仰分享部份,並邀請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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