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13:8 |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
虧欠, 是一種債項。 我們受教總不虧欠別人東西, 要快些清還。正如保羅說凡事都不可虧欠人, 更何況能夠完全律法此重要的事。
世上有一種債清是還不了的, 是彼此相愛的債。
當我們認為, 要去關愛別人時, 有好像欠下家人的債; 關心這樣東西又疏忽那個,
始終我們有還不清的債。
常以為虧欠其實是一種正確的心態, 它不是內咎。
保羅說, 我們不能行全律法(羅7), 假若行得出來的, 可能是律法的表面。
我們能償清稅項, 履行責任, 仍欠內裏的一些東西, 那些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