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正義的行動不是基於對個人的善行,而是針對人的需要。其實他們受壓迫的呼聲要求從上帝來的公義行動。事實上,他們是看不到上帝的護佑、平安。正義的對象不是基於人的計算,什麼人/情況值得或獲得權利?神的公義是平安而像缺乏了回應,諦造了平安、和諧的局面,他的慈愛,拯救,憐憫,信實的“盟約”(例如,見詩33:5; 36:6)。因此,正義是要對比與神的慈愛和憐憫,不單是懲罰性約/報復,也不單是要公義的審判而無修復與復和、憐憫、愛。(見可5:21,22; 10:15; 11:22,24; 12:36,41-42)
(參考 THE KINGDOM OF GOD AND THE PURSUIT OF JUSTICE IN MATTHEW
LARRY CHOUINARD, Kentucky Christian College p.231)
另讀『教父及中世紀證道集』講題37及41
引「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路6.36
最終我們當以憐憫為懷,使我們的生活的恩惠相稱。
我們既看到了救主的慈悲,便要彼此憐憫。
查『基督教神學原典菁華』
p.144 有安瑟倫論神的慈悲。---个人認為作者較著重神的無痛的慈悲。
回應:然而因著基督救贖的愛,神人二性的互存互滲,衪必体恤我們的軟弱,他曾死過也復活了。
p. 144 有維克多的理查論三位一体的愛。---看到共同分享一切的愛。
回應:然而三位一体的愛中,天父的護佑,基督的救贖,聖靈保惠師的安慰都不能分割。
今天起了論文題目與結講,方向是論聖靈, 收窄了閱讀的範圍。整理可以還的書,FC竟看這些將要還的書,給了我一些新點子。
這是天父世界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qQuryewV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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