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筆記:
光‧內心的光明/黑暗【太六22】(備註) ,"明亮"則察驗神旨,"昏暗"則偏離。
分辨,便是要剖析、分別、區分、識別的過程。當中包含了醒察/反省,檢示內心/思想
分辨,便是要剖析、分別、區分、識別的過程。當中包含了醒察/反省,檢示內心/思想
1.是否美善?
2.是否敬畏神?
3.是否真實?
4.做事的動機怎樣?
5.是否榮耀神/價值怎樣?
神同在的 辨識:感恩/不。劃定時間/ 融入生活中,安靜回想省察ー天的內容,感恩、認清己罪、悔罪、祈求赦免、立志改過 (或可筆錄重點/片語)。
分辨那想法/意念影响我、催迫我、驅動我實行某行動,它的源頭是什么?
那感覺是枯乾/安慰/温暖?
保持 恆常禱告
記 緊,札根神的話,(祈求聖靈的光照)
分辨 ,(有恆常的分辨,或特別的分辨),定出目標,有引道的原則,除去雜草,放下些什么;聆聽 ,(一心尋求),眾多的選擇中探索,有那些(聖經的引証,事實)/物質的確據、 環境的証實、個人感受、體驗,(基督羣體的判斷)?(再竭力)改進,作决定,歇息。
緊密與主同行,尊重生命、聖潔、分別出來。
附加藍字,個人意見。
【太六22】「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
﹝原文字義﹞「瞭亮」單純,專一,專注,健全。
﹝文意註解﹞這裏是借用肉眼和身體的關係,來說明心眼和生命的關係;眼睛在此代表利益、欲望、志向、注意力被吸引的方向。
﹝話中之光﹞(一)肉眼是否健全,決定人的視野是光明抑或黑暗。照樣,人對神的存心是否專一,決定人一生有否方向和意義。
(二)人的眼睛看的是甚麼,往往說出人心裏面所愛的是甚麼;眼睛乃是人「身上的燈」,人的眼睛會把全身最隱藏的東西照射、顯明出來。
(三)眼睛可以代表一個人,從他眼睛所喜愛看的東西,可以看出他內心的趨向。一個人的眼睛高傲或卑微,也可以顯出一個人的品格。
(四)我們的心若專一地只思念天上的事,我們的眼睛就會單一地注視於神自己,我們的全人也就明亮,靈竅就必開啟。
(五)你若要有屬靈的亮光,就必須將你的心眼轉向神(林後三16);神的兒女所以沒有亮光,就是因為沒有一顆向著神的心。
(六)你的心向著神有多少,端視你奉獻的程度如何;奉獻越徹底,心向著神也越完全,屬天的亮光也就越明亮。